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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6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已成为基础性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而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正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日前,由中国电子商会归口的《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已正式开展。
2024年12月,盛廷律所毕文强主任、数据资产事业部负责人李永卓收到了中国电子商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发来的聘书,二人很荣幸地被聘为中国电子商会归口的《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的起草人。相关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

目前,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通过数据资源实现信贷融资暂无一致且公允的操作方法。而《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这一团体标准的制定,旨在为企业在数据资源入表及信贷融资过程中提供一套全流程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同时,随着数据资产化应用的加速,企业通过数据资源实现增资入股和融资贷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增加,然而,在数据资产确认、价值评估及贷后管理等环节仍存在诸多操作难题。该标准的编制,将为企业在数据资产盘点、合规确权、价值评估及信贷融资申请等关键步骤提供指导,帮助企业更加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数据资源。
《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在数据资产化应用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不仅填补了相应领域的标准空白,更有助于与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促进产业应用共识,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相信随着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将会有更多企业能够成功将数据资产纳入财务报表,实现数据的价值最大化,为实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此次律所毕文强主任和数据资产事业部负责人李永卓获聘该团体标准的起草人,不仅是对盛廷律所在数据资产与法律领域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代表了盛廷律所在深耕数据与法律的道路上迈出的又一坚实脚步。
未来,盛廷律所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该团体标准以及更多基础制度标准的制定提供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与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