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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忠/执行主任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征收拆迁与行政诉讼
执业证号:11101200710176245
近二十年不动产征收、集体资产保护与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经验。
· 不动产征收(房屋征收、土地征收补偿)
· 农村集体资产保护
· 行政争议解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 民商事争议解决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征收拆迁与行政诉讼
承办地域覆盖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辽宁、内蒙、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四川、贵州、青海、重庆等二十余省市。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第九届、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副秘书长,海淀区律师协会征收与产权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第一届"海淀区领军律师",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
潘金忠律师于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拥有近二十年不动产征收、集体资产保护与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经验,主要擅长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补偿、农村集体资产保护、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房屋征收、土地争议及建设工程等纠纷数百起,承办地域覆盖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辽宁、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四川、贵州、青海、重庆等二十余省市,并先后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房地产报》、《中国自然资源报》等媒体采访。
在企业拆迁征收领域,潘金忠律师总结出"基本方案+八项内容"团队办案模式,并带领团队形成"34步办案流程"与"8配1"高品质服务模式,坚持案件研讨与模拟开庭,凸显团队作战优势。其先后担任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门头沟分局、中交贵黔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奇本草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以及北京市某研修学院、辽宁某医院、北京某通讯设备厂等单位房屋土地争议法律顾问。
· 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硕士
· 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加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现为执行主任、合伙人。
· 自执业以来承办房屋征收、土地争议、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数百起,在房屋、土地、建设工程及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丰富经验。
· 曾担任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门头沟分局、中交贵黔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奇本草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及北京市某研修学院、辽宁某医院、北京某通讯设备厂等单位房屋土地争议法律顾问。
· 在企业拆迁征收领域总结出"基本方案+八项内容"团队办案模式。
· 带领团队形成"34步办案流程"与"8配1"高品质服务模式。
· 第九届、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副秘书长
· 海淀区律师协会征收与产权保护研究会副会长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合作)
· 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 理事
·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 理事
·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2021年3月—2023年2月)
· 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
· 海淀区律师行业新联会 理事
·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2025年受聘,任期五年)
· 安徽省歙县金某等征地拆迁纠纷
省政府征地批复经国务院法制办审查,最终裁决确认违法;房屋补偿决定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撤销;国土部门自行撤销限期腾地决定、住建部门自行撤销限期改正通知;就房屋征收决定诉讼,撤销一审不受理裁定等。后经协商,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补偿。
· 安徽省六安市徐某等9人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在集体土地预征收阶段进行法律介入并主张权利,迫使征地批复行政复议中止审理,后就中止审理继续寻求司法救济。最终当事人住改商房屋性质得到认定,参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
· 北京市海淀区王某等17户公有住房棚户区改造纠纷
经法院审理,驳回公有住房产权解除承租合同的起诉,确立了公有住房合同解除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公有住房棚户区改造应当依法实施房屋行政征收。
· 北京市某通讯设备厂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治理拆迁纠纷
通过作为企业专项法律顾问的方式,协助企业解决在拆迁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经过协商,企业获得满意补偿。
· 北京市某餐饮公司腾退整治改造拆迁纠纷
作为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就腾退整治改造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法律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圆满解决改造拆迁纠纷。
· 北京市某研修学院土地使用权争议纠纷
作为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就企业土地使用权争议提供法律分析意见,成功协助企业解决争议。
· 北京市某研修学院腾退整治改造拆迁纠纷
作为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就腾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并及时跟进协商进程。
· 北京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整治拆迁纠纷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结合环境整治拆迁过程中的相关法规政策,为企业协商谈判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 江苏省南京某饲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针对第三人代签征收补偿协议,经法院审理确认第三人代为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无效,该案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协议确认无效典型案件。为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获得合理补偿奠定坚实基础。
· 江苏省无锡市王某商业用房拆迁安置纠纷
针对征收人对半地下商业用房部分不予认定的情形,经律师介入,征收机构认可商业经营用房性质,并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评估补偿,最终增加数百万补偿。
· 江苏省南京市曾某栖霞区/玄武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栖霞区房屋拆迁案,经复议审查,撤销拆迁安置方案许可文件,后与政府签订协议,保留数千平米经营性用房,并对律师费等损失进行补偿。玄武区房屋拆迁案,在律师介入前,房屋已被司法强制执行拆除。在此被动情况下,经征地补偿协调、行政裁决等程序,最终达成当事人满意的安置补偿。
· 江苏省南京市刘某等10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针对《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关于撤组剩余国有土地条款适用向省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审查建议书,后2015年该办法被立法清理。最终均依法合理补偿,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 辽宁省盘锦某石化产品有限公司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典型意义:通过对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因公共利益需要的审查,促使征收部门确认被征收人自行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效力,并积极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最终在原补偿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补偿。
· 辽宁省盘锦某科技公司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在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承租人权益未处理的情况下,本案以房屋承租人补偿申请方式介入行政征收程序,促使征收人对承租人作出补偿告知,突破了现行法律一般性规定。改变房屋征收部门不予补偿处理的情形,对房屋及附属设施依法进行评估,并作出补偿决定。
· 辽宁盘锦史某等31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将合法建筑认定为违建是拆迁惯用手段,撤销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则变成维权第一步。经法院判决,确认该案拆迁许可证、违章建筑限拆通知等违法,后当事人均取得满意补偿。
· 陕西省西安市张某等26户公有住房棚户区改造纠纷
经法院审理,驳回公有住房产权解除承租合同的起诉,确立了公有住房合同解除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公有住房棚户区改造应当依法实施房屋行政征收。
· 贵州省盘县董某等10户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通过法律程序,县政府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均被撤销,并司法确认优先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安置补偿方案,同时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 青海省西宁市兰某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针对行政复议审理中无正当理由中止审理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并责令限期作出复议决定。迫使征收人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后达成补偿协议,当事人获得合理补偿。
· 湖南省湘潭市戴某等18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律师介入该案后,全面梳理和审查了集体土地征收各阶段行政行为,同时针对项目立项、环保、规划等程序提请司法审查,环评批复被依法撤销。当事人最终获得合理补偿。
· 河北省衡水市某交通饭店征收安置补偿纠纷案
四个月内取得满意补偿;
· 河北省承德市齐某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在强拆后为当事人创造平等协商机会,终获满意安置补偿;
· 河北省石家庄市刘某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经代理行政诉讼和复议,同时公安机关对建设单位强拆行为进行刑事立案,最终经协商补偿提高数倍;
· 上海市杨浦区王某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补偿提高数倍,并获得经营性用房安置;
· 上海市崇明县张某果园征地案
通过协商谈判,补偿增加6倍;
· 安徽省阜阳市张某房屋征收补偿案
维权一个月补偿提高数百万;
· 安徽省淮南市尹某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案
协议数百万补偿和同位置商业性质用房安置;
· 江苏省丰县于某等6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按商品房价格进行评估补偿,补偿均提高一倍以上;
· 江苏无锡耿某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一个半月取得满意补偿;
· 江苏省徐州市龚某等3户房屋征收拆迁案
律师介入后使得原本僵持尴尬的征拆场面得到根本消除,补偿问题得到完满解决;
· 广西省南宁市张某征地拆迁案
一个月内顺利取得补偿;
· 浙江省温州市林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三个月取得满意补偿;
· 湖北省襄阳市王某等6户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案
经行政复议和协调,委托人取得合理满意补偿;
· 贵州省黔南州邓某等9户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案
在房屋被强拆的被动局面下,通过法律程序,当事人多经协商获得满意补偿。
| 其他重大疑难案件
· 中海石油化学项目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
· 中海石油化学公司与河曲财政局、阳坡泉煤矿公司借款纠纷
· 贵州中交贵黔高速压覆矿赔偿纠纷
· 贵州世纪坤高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国丰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国丰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担保纠纷
· 陕西西安某村小组集体资产土地使用权保护争议
| 与征收拆迁相关刑事案件
· 襄阳市某区黄某诈骗案
· 襄阳市某区故意伤害案
· 江西省赣州市黄某诈骗案
· 湖南常德何某妨害公务案
· 山东单县宋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
· 山东单县牛某敲诈勒索案
· 江苏丰县王某故意伤害案
书籍(主编/编著)
· 《征收拆迁胜诉案例经典解析》——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编著,毕文强、潘金忠、张合刚、马娜 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20年,ISBN 978-7-5136-6053-2(著名法学家应松年作序,收录盛廷律师承办真实案例)。
论文 / 研究报告 / 文章
· 《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 《征地拆迁领域中刑事案件诸法律问题探究》
· 《房地产征迁法律业务律师指引》
· 《征迁案件中国家赔偿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 《矿产资源被压覆、引发纠纷怎解决》——刊于《中国自然资源报》(2020年8月)
在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论坛、专家研讨会作"农村集体资产纠纷类型及诉讼主体的构建"等主题发言
· 2019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
· 第一届"海淀区领军律师"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第七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
· 中共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建之友"
· 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
·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
· 潘金忠律师主要擅长哪些案件?
潘金忠律师专注不动产征收、农村集体资产保护与行政争议解决,擅长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补偿、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相关纠纷数百起。
· 潘金忠律师在哪些地区承办过案件?
其承办地域覆盖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辽宁、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四川、贵州、青海、重庆等二十余省市。
· 企业/厂房面临征收拆迁,潘金忠律师团队如何提供服务?
潘金忠律师在企业拆迁征收领域总结出"基本方案+八项内容"团队办案模式,并带领团队形成"34步办案流程"与"8配1"高品质服务模式,坚持案件研讨与模拟开庭。建议权利人在预征收或评估阶段尽早介入,以更好固定证据、主张权利。
· 对征地批复或征收公告不服,可以怎么办?
如不服征地批复、征收决定或征收公告等行政行为,依法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潘金忠律师曾代理多起此类案件,例如代理卢先生等人不服《南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复议确认该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违法;代理郭红爱等364人不服陕西省政府不履行复议职责案,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具体救济路径需结合案情与期限判断。
· 村集体或集体资产权益受损,能委托潘金忠律师吗?
可以。潘金忠律师长期致力于农村集体资产保护,担任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理事,并在相关论坛作"农村集体资产纠纷类型及诉讼主体的构建"主题发言,承办过多类集体土地与集体资产争议案件。
· 潘金忠律师的执业资质和社会职务有哪些?
潘金忠律师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1101200710176245),现任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副秘书长,海淀区律师协会征收与产权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并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第一届"海淀区领军律师"。
· 如何联系潘金忠律师 /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可通过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官方渠道联系,律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数码大厦A座,潘金忠律师公开联系电话 13811105304。具体案件建议先通过律所进行咨询与评估。
· 潘金忠律师团队的办案特色是什么?
团队以"极致、温暖、协作、创新"为价值观,形成"34步办案流程"标准化服务与"8配1"(咨询顾问、主办律师、客服专员、案件研讨、模拟开庭、案件秘书、办案系统、项目团队共同服务1位当事人)高品质模式,通过案件研讨与模拟开庭把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