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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5/9

2024年5月6日,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了一篇文章《积极挖掘数据资产信用价值实现从“0”到“1”突破》,主要写了两个挖掘数据资产信用价值的案例:一是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指导瓯海农商行以中国(温州)数安港为试点,建立数据资产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四个维度评分给予企业不同授信金额,以“数安贷”评分评价结果为一家“入港”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500万元。二是,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指导温州银行创新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模式,参考第三方评估,对某企业数据资产进行准确估值,成功为该企业发放贷款378万元,接近资产入表价值的4倍,并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公示,打造“入表-估值-授信-登记”的数据资产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
两个案例,均是银行助力轻资产、数字型科创企业破解融资难题非常值得参考的案例。
从数字经济的角度来看,中国数字经济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行业市场规模首次突破50万亿元,达到50.2万亿元,数字型企业数量也在相应增长。从企业数字化治理注册企业的分布情况来看,广东、浙江等省域的企业数字化治理行业数量较高,广东省企业数字化治理行业数量近1500家。目前,我国现有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超过159.9万家,庞大的数据总量,间接反映了轻资产、数字型科创企业的分布格局,其体量轮廓也可见一斑。
轻资产数字型科创企业,通常以数字技术和创新为核心,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更加注重技术研发、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这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由于缺乏传统的可抵押固定资产,如房产、设备等,往往难以通过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资金,迫切需要找到新的融资路径,数据资产增信、质押融资均为其一。
轻资产、数字型科创企业的运营高度依赖数据,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多样化的数据,如用户行为数据、业务数据、自产数据、交易数据、市场营销数据等。由于企业运营和用户行为的实时性,这些数据通常也同步具有实时性,可以及时反馈市场动态和用户需求,蕴含着丰富的商业信息,极具行业价值。怎样挖掘数据资产的金融价值,也成为轻资产、数字型企业科创企业迫切需要研究并落地实操的视觉焦点。
以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指导案例为例,瓯海农商行研发数据资产评价模型,以企业资质、人才密度、数字价值、经营状况4个维度构建“数安贷”评分评价表,按照不同评级指标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分别给予不同授信金额。其中数字价值占总分35%,以企业是否拥有数据类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线上公共运营平台以及数字产品为得分关键;经营状况占总分20%,以处于服务期内的数字产品类订单营业收入为得分关键。截至2024年4月末,瓯海农商行以“数安贷”评分评价结果,为一家“入港”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500万元。
瓯海农商行制定的关键标准之一,企业是否拥有数据类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层面的评价标准可以包含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的实质性处理或创造性劳动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数据资源权利人对其拥有的数据进行实质性处理或创造性劳动后所获得的权益,简单的数据收集或未经处理的原始数据并不足以构成数据知识产权。企业必须对数据进行了实质性的加工、整理、分析或创新,形成了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才可能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登记与证书
企业可以通过相关的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成功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是证明企业拥有该数据知识产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3. 满足知识产权法的要求
从知识产权角度上看,只要商业数据符合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就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比如数据的技术,不管是产品还是方法,只要符合发明与实用新型的“三性”,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符合商业秘密保护条件的没有公开的数据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具有独创性的数据集合则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对于公开的数据受保护的不是原始数据而是数据加工,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进行保护。
4. 排除非知识产品信息
并非所有有价值的信息都能够被认定为知识产品并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例如,对事实进行简单描述的信息,虽有价值,但可能因缺乏独创性而不被视为知识产品。因此,在判断企业是否拥有数据类相关知识产权时,需要区分数据和信息,以及信息是否具有足够的创新性或实用性以构成知识产品。
企业是否拥有数据类相关知识产权的判断标准包括数据的实质性处理或创造性劳动、知识产权登记与证书、满足知识产权法的要求以及排除非知识产品信息等方面。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判断企业数据类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
除此之外,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服务前,通常会对企业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数据不合规和受到行政处罚会增加企业的风险评级,可能影响金融机构的融资决策。即便金融机构决定提供融资服务,由于数据不合规和行政处罚的记录,企业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融资条件,如更高的利率、更短的贷款期限、更严格的还款计划等,未满足数据合规要求而被处罚且公报的案例屡见不鲜。
参考浙江省公安厅发布的典型网络犯罪案例:2023年11月以来,杭州某电商公司核心经营数据频繁外泄,并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经侦查,拱墅警方发现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应聘名义进入电商企业,通过在电脑植入木马病毒、远程控制的方式窃取数据,向境外电诈集团贩卖。11月9日,拱墅警方在浙江杭州、山东济南等8省7市抓获王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扣押涉案电子设备62台,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50余万条,已查证涉及杭州本地受害企业13家。该电商公司数据安全防护措施显然未能有效防止外部攻击。以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能够成功植入木马病毒并远程控制窃取数据,说明该公司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漏洞;核心经营数据被窃取,折射出公司在保护敏感数据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数据未能得到充分的加密和保护,导致其被轻易被窃取并用于非法活动;数据频繁外泄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表明其数据监控和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一个有效的数据合规体系应该包括实时监控和快速响应机制,以便在数据泄露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律师在排查数据不合规的潜在风险时,需要审查企业的数据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数据的分类、访问权限设置等,评估企业的网络安全防护制度与应对措施是否足够全面与严谨,能否有效防止外部攻击和内部泄露。除此之外,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使用、共享、流通、跨境传输、隐私保护、管理等诸多领域的合规问题也均需审查,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参考资料:
[1].《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积极挖掘数据资产信用价值 实现从“0”到“1”突破》,浙江省分行,2024-05-06 09:39:09
[2].《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十大网络犯罪案例》,九派新闻,2024-01-11 20:35
[3].《湖北省法院:符合条件的数据技术可申请专利保护》,湖北长安网,2023-5-19
[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中国青年网,2024-05-06 21:08
[5].《封面有数丨我国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超159.9万家,2022年新增53.3万家》,封面新闻,2023-03-06 16:04
[6].《洞察2024:中国企业数字化治理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份额(附市场集中度、企业竞争力评价等)》, 前瞻网,2024-02-19